【以案釋法】一起網(wǎng)絡(luò)謠言背后的法律警示!
發(fā)布:admin 人氣:100 發(fā)表時間:2024-11-21 11:42:06
網(wǎng)民肖某通過p圖軟件修改馬某的門頭廣告信息,通過抖音平臺發(fā)布,對馬某的商鋪造成影響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決定給予馬某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處罰。
法律鏈接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
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(fù)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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